关于开好院系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

各院系党委、党总支: 经督导组同意,从12月10日开始将陆续召开院系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11月7日《关于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明确了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指导思想、主要步骤和程序、原则要求,11月26日《关于审阅院系领导班子和处级党员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有关事宜的通知》对报送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作了安排。 二、各院系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并按照联系指导院系教育实践活动的校党委常委关于对照检查材料的修改意见,抓紧修改并及时与常委沟通。 三、具体召开时间由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和联系指导的常委沟通后与各院系商定,坚持进度服从质量,准备工作到位一个召开一个。 四、院系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由院系党委、党总支书记主持。联系指导的校党委常委,院系党委、党总支委员,所属处级干部,工会分会主席参加。邀请联系院系工作的非党员校领导参加。 五、专题民主生活会的议程 (1)院系党委、党总支书记介绍前期准备工作情况。 (2)院系党委、党总支书记代表院系领导班子对照检查。 (3)院系党委、党总支书记带头对照检查,作自我批评,与会人员开展批评帮助,然后院系领导班子其他处级党员成员逐一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4)联系院系工作的非党员校领导讲话。 (5)联系指导的校党委常委对专题民主生活会尤其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实事求是地进行评价,并对进一步加强班子和干部作风建设提出要求。 (6)院系党委、党总支书记作表态发言。 六、其他事项 (1)院系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要安排专人做好记录。 (2)各院系党委、党总支在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后3日内向学校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报送民主生活会专题报告。 (3)各院系党委、党总支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 (4)院系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后,班子和处级党员成员要进一步修改完善对照检查材料,由书记签字后统一送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 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 2013年12月10日
< 上一篇

2013年陕西省植物学会会员活动日暨生命科学学院“木香学术沙龙”(第七期)

关于201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