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陕人发[2011]86号)和《西北大学教师职务评审暂行规定》(校发[2011]人字第18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3年度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转正定级工作的安排如下: 一、转正定级范围 截止2013年底符合各系列转正定级条件的新进校教工。 二、转正定级条件 (一)教师系列 1、助教职务: 具备硕士学位,经半年见习考核,表明能胜任和履行助教职责,认定助教职务(任职时间从到校之日算起)。未参加过教师岗前培训的,需参加教师岗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2、讲师职务: 具备博士学位,经3个月以上见习考核,表明能胜任和履行讲师职责,满足我校讲师职务任职资格相关条件,认定讲师职务(任职时间从到校之日算起)。未参加过教师岗前培训的,需参加教师岗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二)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管理人员转正定级条件按照《西北大学思想政治教师职务评审暂行办法》和《西北大学管理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暂行办法》执行。 (三)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系列转正定级条件按照本系列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相关要求 1.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及时通知本单位符合条件人员填写《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并于2013年12月27日前将下列材料报送人事处教师科: ①《转正定级人员汇总表》(附件1) ②《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附件2) ③《西北大学青年教师随堂听课情况登记表》(附件3,教师系列和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系列提交) ④《西北大学青年教工岗前教育培训考核意见表》(附件4) ⑤表中所填获奖、论文情况均需附复印件或相关证明,若有特殊情况请同时报送情况说明。 以上材料纸质版均为1份(A4双面打印),《转正定级人员汇总表》另将电子版发送教师科邮箱
jsk00@nwu.edu.cn。 2.转正定级工作是学校加强青年教职工队伍建设,提高青年教职工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的重要措施之一,请各单位严格考核,对表中所填写的内容认真审核,对在填表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本年度认定资格,并在以后一年内不得再次申报认定。 联系电话:88308225 附件:1.
转正定级人员汇总表2.
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3.
西北大学青年教师随堂听课情况登记表4.
西北大学青年教工岗前教育培训考核意见表人 事 处 201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