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西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西大研[2015]11号)、《西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西大研[2014]2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安排如下: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请各单位按照《西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西大研[2015]11号)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成立本单位研究生奖学金评定领导小组,修订和完善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细则,按照分配的名额进行评选。评选范围、评选条件按《西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西大研[2015]11号)执行,各单位务必严格评定程序,确保评定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院(系)公示期结束后,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附件一)、《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二)、《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三)、《***学院(系)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的纸质版于2018年10月8日前报送至研究生院资助管理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jszzb@nwu.edu.cn。
二、学业奖学金
请各单位研究生奖学金评定领导小组按照《西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西大研[2014]26号)的要求,制定本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细则。各单位务必严格评定程序,确保评定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院(系)公示期结束后,将《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四)、《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五)、《***学院(系)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的纸质版于2018年10月20日前报送至研究生院资助管理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jszzb@nwu.edu.cn。
三、有关事项
1、各单位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在评定过程中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加强宣传教育,严格评审程序,高质量完成本次评定工作。
2、2018级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可参加国家奖学金的评选。
3、已获得往年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再次申请国家奖学金,其支撑材料不得重复使用。
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5、教职工和研究生若对评定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本单位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或研究生院反映,受理单位要对反映情况进行认真处理并及时答复。
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资助管理办公室:88308711。
附件:2018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相关表格.rar
研究生院
研究生工作部
2018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