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大学研究生院
关于做好2018年“陕西省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工作站”绩效考核实地考察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院系:
为进一步做好2018年“陕西省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工作站”(以下统一简称“工作站”)绩效考核工作,提高工作质量,陕西省教育厅组织评审专家对接受考核的33个工作站进行实地考察,包括我校5个工作站,相关培养单位分别为:生命科学学院、文化遗产学院、地质学系、城市与环境学院、化工学院。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地考察我校工作站被分配在第一小组,从2018年11月26日到11月28日分别开展(具体安排详见附件)。小组考察对象遵循专家回避原则。
二、实地考察具体安排:
1.专家组听取工作站建设情况汇报。
2.现场考察工作站建设运行情况,重点查阅建设计划、科技研发、导师配备和指导纪录、补助发放和保险办理、经费投入、机构设置、制度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等方面有关档案资料,查看办公场地、科研平台、实验设备等硬件设施和条件。
三、各专家小组进站实地考察期间,相关培养单位要安排至少1名专职联络员,负责协调落实工作站情况汇报、专家小组具体行程和接送、食宿等事宜,并陪同专家小组进站。
四、实地考察工作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不张贴欢迎标语、横幅等,会场不摆放鲜花。考察期间,相关进站高校和设站单位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评审专家赠送礼金、礼品等,不得宴请。
五、请相关培养单位务必完善相应管理建设,参照标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及考核表,提前进入设站单位进行实地查看并认真准备,避免出现“应予一票否决的有关情况”:
1.工作站不具备基本条件的。如工作站无固定场所,无负责人员,无科研平台、实验设备等。
2.合作双方未尽到合作建设基本义务的。如未提供生活补助、办理有关保险、科研项目等,进站高校连续2年未选派研究生进站开展联合培养,合作双方未配备指导教师和校外导师等。
3.合作流于形式,无实质性工作进展。如未成立管理和办公机构,未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工作机制和配套政策,未如期推进建设计划,未持续投入建设经费,未落实必备的科研与生活条件等。
六、请各相关培养单位高度重视此次工作站实地考察工作,务必提前做好准备。
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
附件:西北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工作站实地考察信息表
西北大学研究生院
2018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