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信息

    关于举办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监考培训会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及人员:

    我校作为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陕西省考点之一,承担重要的考务组织工作。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7号)文件要求,为保障考试顺利进行,现将监考员培训及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安排

    考试科目及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时间及科目

    1222

    1223

    8∶3011∶30

    思想政治理论

    或《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业务课一

    14∶0017∶00

    外国语

    业务课二

    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24日进行(8∶3014∶30)。

    二、考试场次安排

    因考生类型及考试方式的不同,考生参加考试的场次不同,详见下表:

    教学楼

    12月22

    12月23

    长安校区1、2、3号教学楼

    上午、下午

    上午、下午

    长安校区4号教学楼

    上午、下午

    上午

    太白校区7号教学楼

    上午、下午

    上午、下午

    太白校区6、9号教学楼

    上午、下午

    --

    桃园校区3号教学楼

    上午、下午

    --

    超过3小时考试科目在1224另行组织

    三、监考员培训会

    为做到监考培训工作全覆盖,同时便于监考员参加培训,学校共安排监考员培训会6场,具体场次安排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地点

    时间

    地点

    备注

    12月16

    (周日)

    15:00-16:00

    长安校区3J201教室

    为方便监考员参加培训,监考员可根据自己的时间就近选择参加培训会的场次

    12月17

    (周一)

    14:30-15:30

    长安校区3J201教室

    太白校区7111教室

    16:00-17:00

    长安校区3J201教室

    12月18

    (周二)

    16:00-17:00

    长安校区4J201教室

    未参加

    16、17日培训的人员

    太白校区7111教室

    (二)相关事项

    1.依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所有监考员均须参加培训会,并携带居民身份证签到。

    2.学校会将未参加培训的监考员通报其所在单位,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3.请各单位监考工作负责人及时通知本单位监考员参加培训。

    4.学校基本上是遵照监考员填报的意愿对监考员拟监考的校区进行安排。

    5.考试期间,学校不安排班车接送监考员,请监考员合理安排出行时间,按时到达指定考场。

    四、其他

    1.请各相关单位及监考员高度重视,如期参加培训会。

    2.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人:冯建涛、王珺泽,联系电话:88302210、88308586。

    感谢大家对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大力支持!

    研究生院

    2018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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