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西北大学2023年度专业技术、管理、辅导员岗位招聘公告》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研究生院(部)选聘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单位考察。由研究生院(部)考察推荐领导小组统筹组织考核工作。
1.笔试环节。通过学校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参加笔试,成绩排名前12位的人员获得面试资格。
笔试时间:5月9日下午2:30
笔试地点:西北大学长安校区2号楼1层2J101教室
2.资格复审环节。应聘者需提供《西北大学2023年度公开招聘管理岗位报名表》、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3.心理测试、面试环节。
获得面试资格人员参加面试,每人时间为10分钟(3分钟自我介绍,7分钟回答问题)。面试人员在个人面试完毕后进行心理测试。
面试时间:5月10日上午8:30
面试地点:西北大学长安校区2号楼2108会议室
心理测试时间:5月10日上午9:00
测试地点:西北大学长安校区2号楼1层2J101教室
4.成绩计算
笔试和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计算办法确定最终成绩。
二、推荐上报。最终成绩排名前3位的人员在研究生院(部)网页(https://yjs.nwu.edu.cn)进行公布后推荐至学校。
研究生院(部)
2023年5月4日